(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截止2013年7月31日不超过40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普通话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教师英语专业等级必须达到公共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
(7)在农村中小学从教时间满5年以上或在村小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已调动过的教师在新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工作年数以学期算,满两个学期为一年。
(8)取得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中师及以上毕业证书和二甲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农村初、高中教师也可报考城区小学相应学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考调办法
(一)考调方式。
考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按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要求进行,不指定教材。
面试总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微机面试以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学科以说课、讲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说课占面试成绩的30%,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答辨占面试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计算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 – 2013年8月8日 9:00至18:00.
2.报名地点: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6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考人员专业对口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区内农村学校教师报名考调到城区学校须提供学校或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校级领导报考须提供区委组织部或区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
4.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50元,面试每人80元。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考调对象及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为2︰1或取消该学科考调计划。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南充市五星小学。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8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7时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4.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在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 考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q.rlzy.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 0817-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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