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中学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使用计划和市教育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8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我校国际部教育教学水平。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共8名(数学2名,英语2名、化学1名,物理1名,生物1名,1名外语教师兼外事协调员)。
三、招聘对象
全国各地在职优秀教师(不含海南省其他市县的在编在职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并获得相当于国内本科以上文凭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仪表端庄,普通话达标,应聘各专业教师均要求英语口语流利,口音标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留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应聘英语岗位的人员,通过专业英语八级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并有优异的托福(或雅思)教学业绩或托福100分(雅思7.5分)以上考试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双语教学的能力,有英语国家留学经历或拥有包括英语的双学位或包括英语的双教师资格或研究生学历或托福成绩95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应聘外语教师兼外事协调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英语专业毕业,且熟悉学校外事工作。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13年7月19日至7月28日):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和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2013年7月19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海口市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办公室。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13年海南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在职教师提供以下材料: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调动的证明、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重要荣誉证书或论文等(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照片3张。
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报到证、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近期体检证明、近期同底一寸照片3张。
市内报名人员到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办公室直接报名。市外报名人员将复印件材料邮寄至海南华侨中学办公室(7月31日前收到视为报名,转交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以受理),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nqzbgs@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670239213707569441联系人:罗老师)。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的,若符合条件,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逾期不予确认取消报名资格。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2013年8月1日至8月3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2013年8月10日):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含英语)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
(3)面试内容:英语授课、英语口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等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面试成绩通过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享受校内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及美方给予的工作岗位津贴和相关待遇。
七、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华侨中学办公室
邮编:570206
电话:0898-667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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