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有关要求,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的职数、专业和所需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数
专任教师91名。
(二)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及其他要求见《琼州学院2012年招聘专任教师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心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正高不超过50周岁,副高不超过45周岁。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琼州学院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及相关附件发至qzxy88651819@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898-88651819),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7日(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教学科研业绩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面试时审查原件。
四、考试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笔试成绩计入总分。
依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入总分,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相应的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经我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我校将拟录聘人员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琼州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