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新任园长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公开招聘,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教育事业。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后,择优聘用;
(三)坚持全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参照我市同类人员进行管理。
三、招聘名额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招聘幼儿园教师共30名,其中少数民族岗位6个。其中:板桥镇幼儿园教师8名,新龙镇幼儿园教师8名,大田镇幼儿园教师8名,市幼儿园教师6名。
(二)招聘对象:
1、东方市户籍(含东方市生源);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市委、市政府领导,服从市教育局分配的;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应聘人员应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幼师专业毕业或中等以上师范院校毕业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的;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
7、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市电视台发布。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周六、日正常报名)。
上午08:30-11:30;下午 15:30-17:30。
(3)报名地点:东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市委1号楼三楼)
(4)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小组组织现场报名,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本人有效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2年东方市教育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当前网页上打印表格),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其他要求:根据规定,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环节。
(1)笔试(占总分60%):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范围为教育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占总分40%):笔试后,按各招聘岗位数1:2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委托省有关业务部门出题并选派考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情况分别计算入围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入围体检和政审的人员需提交《海南省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书》或《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含)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6、政审
(1)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内容主要是被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8、聘用
公式期满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所有30名考生可根据自身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选择服务的幼儿园,名单及岗位确定后,报市政府审批,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并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进行管理。
七、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阶段:20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
报名阶段:2012年8月13日至8月19日;
资格审查阶段:2012年8月13日至8月20日;
笔试阶段:另行通知;
面试阶段:另行通知;
体检阶段:另行通知;
政审阶段:另行通知
上岗培训和聘用阶段:另行通知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要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跟踪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
考生报名后,要实时关注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dongfang.hainan.gov.cn/dfgov/),而且需确保本人报名时候所留电话畅通。更改联系方式的考生需及时告知市人社局。
本实施方案由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03833、255227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25531917(市监察局)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2012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012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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