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区决定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类别、科目及人数
本次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96名,分“定向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面向社会招考优秀中小学教师(含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两个类别。
(一)定向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科目 定向 职位 |
语 文 |
英语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美术 |
音乐 |
体育 |
计算机 |
小 计 |
合 计 |
初 中 |
2 |
2 |
3 |
4 |
1 |
2 |
2 |
2 |
2 |
|
|
|
|
20 |
84 |
小 学 |
8 |
9 |
9 |
|
|
|
|
|
|
6 |
6 |
6 |
6 |
50 | |
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10人,保育员4人。 |
14 |
说明:⑴初中、小学教师全部定向到埔前镇、高埔岗农场所辖中小学或源南镇榄坝小学、白田小学任教,须在定向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才可调动;⑵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安排到区机关幼儿园或区机关第二幼儿园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考优秀中小学教师(含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
科目 类别、职位 |
语 文 |
英语 |
数 学 |
物 理 |
化 学 |
生 物 |
历 史 |
地 理 |
小 计 |
合 计 |
优秀教师 |
1 |
|
1 |
1 |
1 |
1 |
1 |
|
6 |
12 |
师范类 全日制研究生 |
1 |
1 |
1 |
1 |
1 |
|
|
1 |
6 |
二、招考范围、条件
(一)定向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1、招考范围:
⑴2013年7月12日前户籍在源城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入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籍在源城区但现暂未迁回源城的应届毕业生)。
⑵2013年7月12日前户籍在源城区的居民的子女、配偶。
2、报考条件:
⑴学历及专业条件:
①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和计算机教师岗位的,须所学专业对口。
③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保育员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均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⑵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⑶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
⑷政审条件: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⑸服从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二)面向社会招考优秀中小学教师(含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
1、对象、学历及业绩条件:
⑴广东省内、河源市外的在编在岗优秀公办教师,须具有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且曾获得广东省省级(含省教育厅)以上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
⑵河源市内的在编在岗优秀公办教师,须具有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且曾获得河源市市级(含市教育局)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
2、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不受第1条规定的限制。
3、年龄条件:40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
5、政审条件: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6、服从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三、报考办法
报考者于7月20日—22日到源城区教育局五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考者属于源城区居民的子女、配偶的,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者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上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优惠人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者属于曾获得河源市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的,应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形式:⑴笔试;⑵面试。其中,“面向社会招考优秀中小学教师(含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者免笔试,可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笔试内容:考察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水平。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名时详见《报考须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为面试的资格试。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笔试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具体形式详见《报考须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笔试、面试成绩的满分各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聘用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须提供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计生情况审查及政审后,组织拟聘用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将予聘用。
(七)工作调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按照定向招考要求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手续:对正式聘用人员,源城区教育局将会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建档、纳编、套资等相关聘用手续。
河源市源城区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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