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我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3名,其中:中学教师48名,小学教师20名,幼儿教师15名。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政策外生育等情况;
2、政治思想好,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7月17日—8月1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汉寿县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7月29日—8月1日中午12时止)。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汉寿县教育信息网上报名。应聘者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3、网上预审资格和缴费(7月29日—8月1日下午17时止)。每天中午12点前,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预审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的应聘者,按报考的考试代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传照片。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8月4日—5日)。 完成网上缴费并上传照片后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文化科目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60%,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40%)
①2005级常德师范毕业生(7月29日)。笔试内容为初等教育专业知识,其中语文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占30分;数学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占 30分;英语专业知识 10分;心理学教育学专业知识占10分;信息技术专业知识占10分;艺术(含音、体、美专业知识)占10分。
②幼儿教育教师、中小学文化课教师(8月7日)。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小学阶段小学教育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内容;小学英语考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初中学科知识约占70%、高中学科知识约占30%。初中阶段学科考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其中高中学科知识约占70%、初中学科知识约占30%。
③中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8月7日)。中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8月8日—12日)。根据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对笔试入围者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文化科目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40%,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包括说课(占面试成绩的40%)和现场测试或上机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两部分,音乐测试内容为视唱练耳、弹唱合一、主专业等,美术测试内容为素描,器材自备;其他教师岗位以说课替代面试。
①7月31日2005级常德师范毕业生说课。
②8月14日幼儿教育教师、中小学文化课教师说课。
③ 8月16日中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说课。
(三)体检(8月20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察及资格终审(8月23日-24日)。考察人数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实施考察。
(五)公示(8月25日—9月3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2858181 2862300 2858606。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则按有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等情况造成缺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6、根据教师均衡配置要求和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此次招聘教师一律分配到乡镇任教,三年内不得在本县教育系统内异动。
汉寿县人社局 汉寿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汉寿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 ||||
招聘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
岗位名称 |
数量 |
专业 |
岗位具体条件 | |
乡 |
幼儿教师 |
15 |
学前教育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一项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
乡 |
小学教育教师 |
4 |
小学、初等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文化类、数学类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一项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
音乐教师 |
2 |
艺术类(音乐、舞蹈) | ||
美术教师 |
3 |
艺术类(美术) | ||
体育教师 |
3 |
体育学类、体育类 | ||
英语教师 |
8 |
英语 | ||
乡 |
物理教师 |
3 |
物理学类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一项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
化学教师 |
2 |
化学类 | ||
生物教师 |
1 |
生物科学类 | ||
政治教师 |
3 |
政治学类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一项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 |
语文教师 |
4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数学教师 |
8 |
数学类 | ||
音乐教师 |
3 |
艺术类(音乐、舞蹈) | ||
美术教师 |
4 |
艺术类(美术) | ||
体育教师 |
7 |
体育学类 | ||
英语教师 |
5 |
英语 | ||
历史教师 |
3 |
历史学类 | ||
地理教师 |
3 |
地理科学类 | ||
信息技术教师 |
2 |
电子、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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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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