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人社局统一编排考场。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2、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知识(约占30%)。专业知识部分内容为中小学各学科专业综合知识(约占70%);
3、报考蒙授生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文答卷;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5、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
6、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ntqrsj.com)上进行公布。
7、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旗党校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9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在确定1:3人员范围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说课)范围。
1、面试时间、地点在翁牛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按60%加权计入总成绩;
3、报考蒙授生岗位必须用蒙语说课,报考其它岗位必须用汉语说课;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每个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人员另行面试(说课)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办法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重点审查其原始档案及政审情况,同时进一步复核其报名资格等情况。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及聘用人员结果分别在不同时间段,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翁牛特旗教育信息网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应聘人员反映出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八、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每类人员选岗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单位)。
九、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翁牛特旗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落实(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考试咨询电话:0476-6360523
附件:
1、翁牛特旗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普通初中教师计划职位表.rar
3、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特教、农村牧区小学、幼儿园计划岗位代码表.rar
4、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普通初中教师岗位代码表.rar
5、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特教、农村牧区小学、幼儿园计划职位表.rar
2013年7月12日
翁牛特旗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凯(翁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
白玉江(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国林(旗教育局局长)
杜春风(旗纪委副书记、旗监察局局长)
韩东兴(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万金生(旗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张延坤(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海柱(旗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
徐宏泰(旗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刘云志(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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