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激发教育干部队伍活力,报经县政府同意,2013年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副校长,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洛宁县创新公益性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洛宁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副校长3名。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原则上在洛宁县范围内招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基础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良好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二)资格条件
1、国家正式在编人员。
2、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7月31日),中学一级(含中学一级及相当职务)以上教师职称,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能力,有2年以上中学中层领导经历,且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7月18日;
报名地点:洛宁县教育局人事股(洛宁县兴宁中路6号院)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写《洛宁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副校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务任职证书、文件、通知或学校出具的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业绩及相关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职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2、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竞聘演讲40分、答辩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采取民意测评、个别座谈、查阅资料、有关问题调查、同考察对象及单位领导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五)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由考察组提出任用意见,报局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聘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六)任前公示和办理聘任手续
对拟聘任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后管理
招聘的副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咨询电话:0379—66231155、0379—66237335
洛宁县教育局(代章)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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