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今年秋季顺利开学,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考调部分教师充实到汉丰第一中心小学等学校(园)工作。
一、考调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和教师基本均衡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全县教师积极性,坚持终身学习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参加考调的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受处分期间不具备考调资格。
(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均不得少于6年,若已调动过的教师,必须在调入学校工作满3年方可申请调动。小学教师报考须有2年及以上的村校工作经历。
(二)近3学年中,至少有1学年教育教学实绩按本校综合考核办法考核,排名在本校中等(二分之一)及以上。
(三)高中、初中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一致者,只能报考近3年主要任教的学科;报考音、体、美专业的必须按所学专业报考(可放宽到前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高中、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小学、幼儿教师可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四)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应具备小学、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调动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应根据调入学校岗位情况进行确定。若调入单位岗位有空缺,则按开教人〔2008〕43号文件要求竞聘;若调入单位岗位无空缺,则聘任到低等级岗位,但不低于所在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调动人员的岗位等级必须在调动后1个月内按相应程序报批。
(六)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09至2012三个学年度的年度考核称职且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2.近3年内至少有1次获得学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3.近3年内至少有1篇文章在校及以上获奖或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
4.近3年内在校及以上赛课活动中至少有1次获奖。
报考人员的相应证件和报考资格由所在学校的校长负责审查,出具证明。若弄虚作假,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违规报考教师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得评优评先。
(七)考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调入单位进行考核,不能胜任者调回原单位工作(含免试调入者)。
三、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考调学校及名额
(一)考调学校
1.汉丰幼儿园、云枫幼儿园、汉丰第一中心小学、汉丰第二中心小学、汉丰第三中心小学、汉丰第四中心小学、汉丰第五中心小学、汉丰第六中心小学、汉丰第七中心小学、汉丰第九中心小学、西街初级中学、德阳初级中学、云枫初级中学。上述13所学校以下简称为“城内学校”。
2.赵家街道中心小学、镇安镇中心小学、赵家初级中学、镇安初级中学。上述4所学校以下简称为“城周边学校”。
(二)考调名额(见附件2)
在规定的学科、名额内组织考调,不得突破名额。考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相应递减考调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四、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考调办法
(一)公开考调
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考调办法:由教工委、教委统一组织,采取笔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内容及分值: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分别考以下相应层次的内容:(1)学科教材知识(小学、初中适当增加上一层次学科知识内容)60分;(2)教育教学运用能力及课改40分。
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考核加分
受市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计3分,受市教委单独表彰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计2分,受县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含党务工作者)计2分,受县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计2分,受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联合表彰的计1.5分,受县教育工委、县教委表彰的师德标兵计1分,受县教育工委、县教委表彰的其他类别计0.5分。只计一次分,按分值最高的计入。
被命名为县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计2分、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计1分,被确认为骨干教师且经考核仍合格的(均以文件为准)市级计3分、县级计1分。只计一次分,按分值最高的计入。
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赛(说)课活动或教师综合素质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市教委颁发并加盖印章的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5分;市教委授权,教育教学教研相关单位组织颁发并加盖印章的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分;县教委加盖印章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只计一次分,按分值最高的计入。
对只报考“城周边学校”的考生加5分。
3.笔试分数和考核加分之和为总成绩
4.确定调入对象
根据公开考调者的总成绩(阅卷时保留两位小数),分类别、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调入人员:先划“城内学校”的分数线确定调入人员,再划“城周边学校”各校分数线确定调入人员。若总分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考核加分分数依次确定调入人员;若仍并列,则按考核层次高低、笔试的教育教学运用能力及课改分数、学科教材知识分数依次确定。“城内学校”的调入人员确定后,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抽签确定学校;“城周边学校”则按本人的报考志愿确定学校。报考幼儿园的单独划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抽签确定学校。
(二)免试调入
符合考调基本条件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直接调入,并占用考调名额。免试调入对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教工委、教委审核后确定调入学校。
1.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表彰及以上的劳动模范、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
2.经层层推荐选拔,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赛(说)课活动或教师综合素质竞赛获重庆市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以证件加盖有市教委印章的为准)。
五、高中教师考调
(一)考调学校及名额。开县中学8人,临江中学13人、实验中学13人,陈家中学7人、丰乐中学5人,职教中心12人,共考调58人。
(二)考调办法。
考调学校根据此方案进行细化,报县教工委、教委审批后另行公布。考调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教工委、教委全程监督。
六、考调日程
(一)报考
1.时间:2013年7月6日—7月8日, 8:30至17:00(过时不再报名)。
2.地点:教委七楼大会议室(咨询电话52230075,52218021)。
3.报考手续: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审批表(填写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报考审批表〈附件3〉)、学校证明材料(含工作年限证明〈同时写明在本校工作的时间〉、小学教师村校工作经历、2009-2012学年度年度考核等次和近3年任教学科以及教学实绩考核名次等相应内容)方可报考,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若有考核加分的,报考时同时申报,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校长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报考者的报考条件必须在学校公示。填写2013年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及材料清单(附件4)。收取报名考试费。
4.报考办法:分层次、分学科统一组织报考。报考小学和初中的可填报2个志愿。报考城内13所学校不填报到具体学校,填“城内学校”。直接报或兼报城周边4所学校,只能选择其中1所学校填报,直接填写报考学校的名称。
(二)资格复审后, 7月10日张榜公布参考人员名单、考核加分,同时公布免试调入人员名单及学科。
(三)发放准考证。时间:7月12日,地点:教委七楼大会议室。
(四)考试时间:7月13日8:3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实行电子监控。
(五)7月14日公布考试成绩及总成绩,查分。
(六)7月15日公布拟调人员名单。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举报,如有不符合拟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拟调资格,并不得递补拟调人员。
(七)7月22日拟调人员抽签确定学校。
七、加强领导 严肃纪律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工委、县教委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单位相关人员及相关学校参与,共同组织实施。
考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十分关注。参加考调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请客送礼,严禁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考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成立纪律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整个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由县教工委、县教委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 52230075 52222591 52218583 52218021
举报电话:12388 (县监察局) 52231797 (教委党风廉政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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