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校新增班级教师不足的困难,经学校研究,报请地区教育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特拟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学(高中、初中)教师14人:其中: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4人,物理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计算机教师2人,职业课教师2人。(详见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需持有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课教师职位的还需具备《医师资格证》或《会计证》。
7、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8、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考生户籍不限。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特岗教师”;
2、违法、违纪人员;
3、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处理、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分别在中国教育人才网、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日报等处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
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毕节市翠屏路100号,原毕节地区盲聋哑学校,在毕节市翠屏市场旁),联系电话:0857-8243953,联系人:李老师。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此表并承诺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00元。
(五)报名须提供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的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
在职教师报考,必须出具原工作单位和县(市、区)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发给准考证。
(七)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进行调整。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五、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报考职位要求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试用和聘用。
㈠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美术、计算机教师面试:
1、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2、内容:现行初、高中学科对应教材。
3、面试方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每一名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抽取试教题目进行现场备课。
4、时间安排:说课10分钟,授课20分钟。
5、面试时间:
㈡职业课教师面试
1、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考评小组。
2、由考评小组对报考人员现场出题作答。
3、时间安排:30分钟。
4、面试时间:
七、总成绩、体检
(一)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二)体检
1、体检由毕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该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其名单在毕节教育信息网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审批,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签订聘用合同后五年内不能调动,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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