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教育局关于2013年凉山州民族中学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凉山教育网http://www.lszedu.cn,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http://www.lsmz.com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9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详见附件:《凉山州民族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反规范办学行为,心理健康,品德端正,作风正派,能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吸毒、贩毒等违纪违法人员和因涉嫌刑事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及专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一致)。
4.教师专业技能合格,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
三、报名
时间:2013年6月22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
地点:凉山州民族中学办公室。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由考生本人到凉山州民族中学报名,不能代报。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在招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各种技能检测合格证、现从事中学教学的有关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每人80.00元。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通知后,由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至2013年7月12日下午17:30在凉山州民族中学领取。
6.考生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本次公开招考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
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为应聘科目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3年7月14日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专业分高者进入面试,若专业分相同,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6日向社会公示。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16:00-18:00向凉山州民族中学申请查分。
1.面试报名:2013年7月21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凉山州民族中学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政策性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五、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公示。
六、体检
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考岗位名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专业分相同,则按职称高者进入体检;若职称相同,则按教龄短的进入体检。各聘用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该招聘岗位无达到60分者,则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由凉山州民族中学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第六条体检办法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所有招聘信息均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http://www.lsm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15个工作日)应出示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调动的证明,超过期限不能出具相关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余聘用名额自动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州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凉山州民族中学通知。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离或辞职。否则,少服务一年向凉山民族中学校缴纳指标占用费1万元。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0232、3301159
凉山州教育局0834-3222806
监督电话: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凉山州教育局0834-3222873
十二、本公告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凉山州民族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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