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东山县教育局东教〔2013〕91号“东山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6月,对我县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8:00
测试地点:东山电大工作站
二、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和方法
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和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职、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三、测试程序和要求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申报人根据申请认定任教学科,抽签决定测试课题,围绕测试题独立编写一节课内容的教案(编写教案时间为80分钟,教案内容控制在45分钟上课时间内)。测试时交专家测试组。
测试时,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教案,指定某一部分内容作为试讲内容,试讲不超过20分钟。试讲后,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请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专家测试组根据试讲、面试情况综合评分,确定总评等级。
四、拟写教案指定教材和范围
测试教材统一为我县现在使用的2012-2013学年下册教材。范围如下:初中为七年级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
五、注意事项
1、各申报人员报到时和测试期间应携带身份证,以验明身份。迟到未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测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被测试人员应于6月25日上午8:00准时到测试地点报到,报到后,按学科(专业)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测试课题,8:10开始按顺序逐次撰写教案,9:40开始进行面试和试讲。
3、与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教师资格条例》规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附件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附件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教师教育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标准
东山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7日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一、为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中职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本文适用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
三、测试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四、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幼儿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具有熟练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的课堂教学技巧。
五、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见附后《测试表》),申请测试人员要提供所教学科(专业)的课程的对应教学大纲、教案、教材,一式三份。
六、测试的方法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采用专家组测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的两级评价办法。
2、学科(专业)专家组在申请测试人员试讲、面试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各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予公正合理的评价,得出分值,并对测试对象签署评价意见。
3、测试方法除了试讲、面试外,还可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
七、测试程序与内容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确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并负责通知申请测试人员。
2、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家组根据申请测试人员的专业拟定试讲课题,申请测试人员围绕试讲课题拟写教案(教案内容量控制在45分钟的讲解时间内),提交专家组。
3、申请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试讲,专家组指定申请人提交的教案的一部分作为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试讲后,学科(专业)专家组根据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请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专家组根据测试结果,得出总评分数,并写出综合评价的简要意见。
6、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论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解释。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形式 |
项目 |
测 试 内 容 |
分值 |
面试 |
仪表仪态 |
仪表端庄,气质、修养良好(提问、听课) |
6 |
思维能力 |
应答准确、流畅,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提问) |
6 | |
语言表达 |
语言规范、准确(提问) |
6 | |
专业知识水平 |
专业知识扎实,相关的知识面宽(提问) |
7 | |
试讲 |
实现教学 |
目标明确,要求适度,符合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看教案) |
8 |
注意教学育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听课) |
8 | ||
重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或动手能力)的培养(听课) |
8 | ||
扳书工整,设计合理,无错别字 |
7 | ||
善于应用“两学”知识 |
7 | ||
能因地制宜,应用多种媒体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 |
8 | ||
掌握教材 |
讲课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难点讲透 |
8 | |
了解当前学科新成就、新动态,并结合教材内容进行教学 |
7 | ||
组织课堂 |
教学民主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
7 | |
注重课堂信息反馈,应变能力强 |
7 |
备注:总评等级85分以上为优;85-70分为良;69-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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