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省直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现有教师近500人,在校生近8000人。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个教学岗位3名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金融专业 教师 |
2 |
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0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
经济、金融类 专业 |
1、中共党员; 2、需先在学院从事3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3、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曾担任过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或班长、党(团)支部书记职务; 4、从事辅导员工作期间能承担入住学生公寓工作。 |
财会专业 教师 |
1 | 财会类专业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www.zfc.edu.cn/“人事处”)。
其中,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10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发送电子邮件至jrzp9096@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
2、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审查结果,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招聘计划变动情况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在同一天内进行。笔试、试讲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30%、40%和30%。
1、资格复审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我院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时事政治。
3、试讲
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学科内容。
4、面试
参加试讲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对岗位认知程度、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参加全部考试环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下沙高校园区学源街118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739096(郑老师)
电子邮箱:jrzp9096@126.com
监督电话:0571-86739197(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委办)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