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引进社会优秀人才并为本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择业机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共310名。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见附件《余杭区教育局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执业资格及学科专业要求;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若已取得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作专业对口;报考初中科学岗位的专业要求是科学、物理、化学,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专业要求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未就业的2011届和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般按所学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如本学科无需求的,可另选小学的一门相近专业学科报考。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报考社区学院、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儿园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工种高级工等级证书;报考校医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或公共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报考学前教育(B)岗位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余杭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
(2)、大专及以上学历,十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实践经历;
(3)、已取得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余杭区名优教师荣誉;
(4)、年龄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余杭区户籍(含余杭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学前教育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放宽至浙江省内户籍或生源。报考汀洲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考生不限户籍;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确认: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6:00;
2.网上报名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net)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吋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2012年5月16日9:00至16:00到余杭区社区学院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确认时所需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师范毕业生提供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2012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招考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书。
(二)调整报名
经现场确认后,于2012年5月18日在余杭教育网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已报名的应聘者要求调整报名的,请在5月19日16:00前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凭身份证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报名人数一般要求达到1:3以上,最低为1:2。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相应核减招考人数,对个别紧缺岗位或特殊情况,经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批准后予以开考。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校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对象不足1:2时,视情确定招聘人数。
面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说课的形式,校医岗位采取问答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
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聘用原则:按照“定向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
2、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统一实行人事代理;
3、批准聘用人员凭行政介绍信与有关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试用期一年内必须取得。试用期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转正并予解聘;试用期满后按期转正者,须在招聘学校服务满五年。
三、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其中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请登录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net)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可登录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2、民办幼儿园招聘的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幼儿园负担。
3、区内财政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人员报考的,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4、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录用,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
5、联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89160282、86233267,传真:86233267;邮箱地址:89160282@163.com ;余杭教育网网址:http://www.yhjy.net 。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