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公办中学因工作需要,采用直接考核办法招聘1名副校长。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中学副校长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直接考核:
1.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中学教师(不含萧山区、余杭区)。
2.杭州城区以外(大杭州范围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坛新秀等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公办中学教师。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中学教师。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同时具备),具有2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的中学在职教师。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具有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6.具有3年以上中学中层正职管理经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2日至9月28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西楼219室。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二《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0571-89898612汤老师、86871715肖老师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