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注意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高中教师5名,具体见附件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及时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下午14:30-18:00
联系人:罗兴强
联系电话:13508149610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201室
四、考核
通过考核的方式(上微型课)进行招聘。考核由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组织。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抽签确定上微型课的顺序。课堂考评组根据应聘人员上微型课的教学情况当场评分、当场公布分数。考核分数以100分计,应聘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现场以所聘学科的现行高中教材为教学内容抽签,准备5分钟,上课15分钟。课堂考评组对微型课从教学设计、重难点把握、基本功、教仪教态及效果等进行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即为应聘成绩。
应聘人员上微型课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应聘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招聘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考核成绩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