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定兴县人民政府研究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1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3年定兴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6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40名(招聘具体单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2、保定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等;
5、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或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现已取得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英语教师要求初始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具备教师资格;
6、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或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毕业,现已取得本科或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英语教师要求初始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7、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要求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8、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
9、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4日—5月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二楼西侧)“招聘教师报名处”。
3、报名材料
(1)“定兴县2013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分类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能够如期毕业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费、考务费每人100元。
(3)签订服从分配保证书(不签订保证书者,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对参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5、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或核减该招聘岗位数量。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两项,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等,占5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初中、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占50分。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6日—6月7日,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二楼西侧)原“招聘教师报名处”。
(4)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办公地点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笔试过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名额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试讲,由试讲人员按照应聘学科授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
(3)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3日—7月4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二楼西侧)原“招聘教师报名处”。
(4)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办公地点公布面试成绩。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
(三)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40%+面试成绩得分×60%。
在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办公地点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