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州(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省内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精神,2013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现将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各项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申报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的通知》(川教〔2013〕34号)要求,各地设置了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并报经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审核同意,2013年我省计划在14个市(州)的63个县(市、区)招聘4593名特岗教师。
今年我省招聘特岗教师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相关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和省内各普通高校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办法、招聘岗位、计划安排详见《2013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2013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附件1、附件2)。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并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核、体检、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派遣上岗等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社等部门组织,个别市(州)招聘岗位少,设岗县分散的,为方便考生,也可由设岗县所在市(州)教育、人社等部门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和岗前培训工作,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
面试考核是招聘特岗教师工作中特别重要的环节,是保证招聘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设岗市(州)教育、人社等部门要认真指导辖区内设岗县做好面试考核工作。各设岗县要成立面试考核领导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认真制定面试考核方案,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面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
各地要按照《四川省“特岗计划”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特岗教师的跟踪管理和服务。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工资收入水平应与当地同级公办教师平均水平一致。中央财政按照规定特岗教师工资性经费补助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当地政府承担。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做好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地要加强特岗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增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特岗教师健康成长,努力为我省基层农村教育服好务。
三、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就业工作
201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将满,各设岗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留任工作,主动征求特岗教师意见,提前研究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工作岗位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城市、县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出现空缺需要补充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留任条件的特岗教师。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要在他们离校前做好工作、财产等交接工作并完善相关手续,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签订了聘任(用)合同的,将其人事档案(含服务期间考核等档案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到他们新聘工作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其人事档案(含服务期间考核等档案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规定,直接转移到生源所在地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特岗教师办理《特岗教师服务证书》。
四、加强领导,确保我省2013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实施“特岗计划”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我省2013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各地和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尤其是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做专题报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特岗计划”优惠政策和实施成效,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特岗教师。各地各校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组织开展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参加“我的特岗故事”征文等多种形式活动,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人事处杨涛萄028-86142803、86115370(传真)
戴峰028-86112769、86115370@163.com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附件:1.2013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附件下载.doc
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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