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玉龙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为解决部分教师专技岗位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师范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1、岗位名额数
学科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生物 |
心理学 |
汽修 |
舞蹈 |
信技 |
英语 |
小计 |
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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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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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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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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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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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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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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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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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中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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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 |
合计 |
2 |
2 |
3 |
3 |
1 |
1 |
2 |
3 |
1 |
1 |
1 |
1 |
2 |
23 |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2013年应届毕业,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一本)及以上,具有本专业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玉龙县职业高级中学招聘岗位由于专业特殊,不限院校,只限专业及学历,具有二本专业以上学历、符合相关专业即可报名)。
(3)户籍不限。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
(5)在同等条件下玉龙县籍的毕业生优先招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至5月6日
(2)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老校区)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和学位证原件在签订协议书前复审)。
(4)注意事项: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招聘按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
1、岗位能力测试以课件制作、撰写教案、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5月7日、8日、9日三天。
2、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的比例方能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个别紧缺急需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不足1:2比例开考。
3、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第四纪工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测试组由学科教师组成,考生成绩以专家组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每个学科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现场公证。
4、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为75分及其以上。并按成绩的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二)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核。
(三)体检
1、体检在有条件的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玉龙县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备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纪律要求
(1)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4)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玉龙县第四纪工委负责。
联系电话:0888—5103651(教育局人事股)
0888—5185545(教育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88--5391591(玉龙县第四纪工委办公室)
玉龙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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