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为解决部分教师专技岗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技岗位教师8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名额:英语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2013年应届毕业,一本师范院校或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本专业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3)丽江市户籍(免费师范生和硕士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
(5)音乐教师要求近两年毕业于省级师范院校本科音乐学专业,具有本专业学士学位,男性,纳西族。
(6)能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4月10日
(2)报名地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教科室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代为报名。
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和学位证原件在签订协议书前复审)。
(5)岗位能力测试(试讲)时间:4月11日-12日
(测试内容在报名同时由市一中教科室统一通知)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按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1)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1:2以上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
(2)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第六纪工委和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测试组由学科教师5人组成,考生成绩按5个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每个学科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现场公证。
(3)岗位能力测试最低控制分为72分及其以上。并按成绩的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此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备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与市一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期一年),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核期内考核合格,及时报批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1)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4)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丽江市第六纪工委负责。
联系电话:0888—5121159(市一中办公室)
0888—5183852(市一中教科室)
监督电话:13988879578(市一中纪委办公室)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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