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局2013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第十三条;
《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第十三条;
《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五条;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3〕35号第二条、第五条。
二、认定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教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申请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凡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富民县辖区,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公民到富民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1、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
(1)对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通过面试、试讲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在院校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的,不再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须出具本人毕业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具体测试办法和评判标准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等办法的通知》(云教人[20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补修相应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须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其中,已在院校辅修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能出具考试成绩单科合格证明,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途径获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的,可以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5、普通话水平: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6、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并合格。
三、网报时间:
2013年4月16日至4月30日,请申请人自己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报。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7日——5月4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自己网报后)。
现场确认地点:富民县教育局人事科(富民县环城西路17号教育局五楼),联系电话:0871-68811053。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1、由申请者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必须与网报个人信息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填写(原件);
3、《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由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对应届毕业生,学校当时未发放学历证书的,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填写、审验并盖章的学科成绩证明;
(注: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证书后提供复印件一份(同时审验原件)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者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
5、非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6、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对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院校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的,须出具本人毕业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8、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9、近期本人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与网报的电子照片一致。
以上申请材料除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需装订外,其余材料需按以上顺序号进行装订,并将所有申请材料装入文件袋。
五、表格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三种表格可登陆“昆明教育信息港”网址:http://kmtrms.kmedu.net/public/auditteacher.jsp或“昆明教育人才网”下载。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七、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录入信息——现场确认、受理申请——审核材料——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八、收费:
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收费〔2008〕735号)文件的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特此公告
富民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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