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省编委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计划2013年清流县招聘新教师52名。为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考试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共52名)
1、清流一中:5人(政教1人、语文1人、数学1人、美术1人、电教1人)。
2、职业中学:2人(音乐1人、园艺专业1人)。
3、初中:1人(体育1人)。
4、小学:27人(语文6人、数学5人、英语4人、音乐4人、美术3人、体育5人)。
4、特殊教育学校:1人(特殊教育专业)。
5、学前教育:16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及学历要求:(1)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2)竞聘职业高中、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竞聘职业高中园艺专业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职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3)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非师范类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4)竞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清流籍生源应具备全日制中专(含职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外地籍生源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属小学教育方向或音乐、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5)竞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
3、年龄要求:参加竞聘人员年龄必须于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资格证要求: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竞聘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职业高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竞聘职业高中园艺专业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职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竞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教师或初中、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竞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竞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岗位的小学教育方向或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招聘名额经县编委审核,县委、县政府批准,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网站:http://jszk.fjzk.com.cn/default.php)
3、资格审查。
4、笔试。
5、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根据笔试总分100分(占40%)、面试总分100分(占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的择优原则,按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下一位人选递补进行体检。
7、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8、录用。录聘者与学校签定合同,并报县编委入编。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五、招聘办法
1、笔试网络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
2、报名地点。
考生各自在网上报名,登陆“福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http://jszk.fjzk.com.cn/default.php”点击“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考平台”图标进入网上招聘平台。
3、笔试时间。4月20日
(参加职业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考教育综合类。)
4、面试形式。
说课(或上课)及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幼儿教育专业加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面试总分为说课和技能测试各50分,幼儿教育专业面试总分为说课40分和技能测试60分)。
5、面试内容。
①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说课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②竞聘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说课范围为现行职业中学教材内容;③竞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说课范围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④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说课范围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⑤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为键盘和声乐;美术专业技能测试为素描和美术字;⑥体育专业技能测试为体操、田径和球类;⑦竞聘特殊学校教师岗位的,上课内容为现行特殊学校教材内容并加试手语及爱心情境测试;⑧竞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说课范围为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技能测试为键盘、声乐、简笔画等项内容。
6、面试时间。
面试在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于面试预备会通知交待。竞聘者参加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应同时出具有关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技能专业的竞聘者技能面试时除钢琴外,其他有关伴奏带、画笔等用具自备。
六、加分条件
参加清流县2013年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清流户籍考生笔试总成绩加6分。
七、招聘面试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县编委办)、县纪委(县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
2、监察组
监察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教育纪工委有关人员组成,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考务组
考务组由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人员组成。
4、评委组
按学科设,每小组评委7人。评委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临时选定。
5、面试命题组
面试命题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选定。
八、其它说明
1、录用的新聘教师由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调配到所需学校任教。
2、当出现学科缺额时,由县教育工委和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调剂。
3、竞聘者如有伪造证件或请他人参加笔试、面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如已聘用,一律予以辞退。
4、拟聘人员必须在公示期满后3天内持就业协议书及报到证到县教育局报到,入编前必须把个人档案调回县教育局,逾期视为弃权,并从同学科竞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笔试由省教育厅组织;面试由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本工作方案由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5323692(县教育局人事股)
0598-5322473(县教育局招生办)
清流县教育工作委员会 清流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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