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各区县教育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宜宾学院: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3〕01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开展好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同时,请参照市教育局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附件2),同步制订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电子邮箱:626031310@qq.com。
联系电话:8229445。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宜宾市教育局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
宜宾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
宜宾市教育局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宜宾市教育局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准备工作(3月20日——3月31日)
(一)制定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
(二)转发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3〕01号)到各区县教育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和宜宾学院以及有关单位。
(三)各区县教育局制定与市教育局同步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和填写《认定机构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员登记表》,一并于3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汇总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四)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认定计划等工作内容。
(五)落实现场确认的场所、设备及人员。
(六)印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所需的专家评议、评审工作资料。
二、发布认定工作公告(3月31日之前)
在“宜宾教育网”上公布《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纸质公告在市教育局楼下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楼下公示。
各区县教育局在发布认定工作的公告中,要说明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按市教育局公告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面试说课。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和体检(4月1日——4月15日)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1日——4月15日)
(二)申请人体检(4月2日——4月13日)
四、现场确认(4月16日——4月25日)
(一)4月16日——4月20日期间,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各区县教育局提交申请材料;宜宾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在宜宾学院指定的确认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二)4月23日——4月25日期间,各区县教育局和宜宾学院将初审合格人员的名册(盖章)、测试费及有关材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三)4月26日——5月2日期间,根据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情况,准备面试说课工作经费预算和试题、评分资料。
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时限20个工作日,5月3日——5月29日)
(一)5月5日前在“宜宾教育网”上发布面试说课公告。
(三)5月6日——5月10日做好面试说课工作预算审批、准备说课场地、申请人档案编号、准备专家评议、评审工作资料。
(四)5月11日、12日组织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说课,5月16日前在“宜宾教育网”公布面试说课结果。
(五)5月17日——5月23日准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会工作资料。
(六)5月24日(星期五)召开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会。
六、认定机构于法定时限内公告合格人员名单,并在网上操作生成认定合格人员的证书编号(5月31日——6月3日)
七、市教育局到省教育厅领取证书(6月10日前)
八、市教育局打印并颁发证书(6月10日——6月23日)
九、认定机构处理相关数据,并将文件、档案归档。(6月24日——7月10日)
若专家评审阶段时间有变化,相应的各项工作安排随之作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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