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1名(音乐教师4人、体育教师4人、美术教师2人、计算机教师2人、英语教师4人、语文数学教师5人);初中生物教师1人,共2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优秀人才。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
3、学历要求:体育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含大专),且专业对口;其他学科要求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且专业对口。
4、具有相应专业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具有二乙等级证以上;计算机具有初级证以上;专业计算机教师必须具有中级证以上;英语专业具有英语专业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等级证以上。
6、服从工作安排。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石鼓区机关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0734-8177265,0734-8177020,0734-8177102。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4张,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招聘教师登记表。报考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任何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取消该报考者的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集中进行资格复查,通过后方准予考试。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全国特级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的笔试成绩加15分。
①笔试:笔试时间为
各学科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达5:1方可开考,如低于5:1,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调整该学科招聘计划。
②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学科按2:1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分别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拟定录用初步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4、体检和政审。
体检时间:
四、工资待遇及要求
被录用的应聘者试用期为12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再办理编制、人事等手续,并与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正式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每五年一签。试用期内按试用期工资对待。
五、本公告由石鼓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鼓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