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7月12日全天
二、地点:环城南路小学
三、考试内容、方式
㈠说课:90分
每个考生说课时间为10分钟,准备时间为30分钟。
㈡面试
⑴仪态举止:5分
① 身体和生理条件完全符合从教要求;
② 仪态端庄大方,举止文明。
⑵两笔字:5分
①钢笔字,说课稿提纲;粉笔字,结合说课进行书写;
②书写基本要求:楷书兼带行楷,整洁、工整。
四、基本程序
1.考生入场:考生7:20准时到达考点,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室。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0分钟未进入考点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主动将携带的通讯工具上交,待考试完毕后由候分室工作人员退还本人(每个考生备1个信封,通讯工具装入信封,考生自己在信封上写好姓名,用订书机订好后存入物品存放处)。
2.考生抽签、备考: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学习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并组织考生抽取出场序号,填写《考生抽签顺序登记表》一式二份,密封后考务办公室1份,纪检监察1份。考试时只使用序号,考试结束后再由监督复核员和统分员共同将考核成绩由序号转换为实名。抽签结束后,考试序号最小的考生经候考室负责人引领进入“备考室”(7:45),考务人员先向考生提供说课教材和稿纸,考生撰写说课稿提纲时不得在稿纸上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准备30分钟,准备时间到,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收回教材。
3.面试:考生备考结束后,带说课稿提纲由联络员引领进入面试室,不得带说课教材。考生进入后,先介绍是某某号考生(禁止介绍姓名等相关信息),请考官指导,然后在主考官简短讲话(统一文本)宣布计时开始后,考生再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到9分钟时,由计时员提醒考生“还剩1分钟”,说课到10分钟时,无论考生说课是否结束,计时人员都要向主考官报告“时间到”,由主考官中止考生说课。考生结束说课后,将说课稿提纲递交主考官。
4.等候成绩:测试结束后,考生即由联络员带至候分室等候考试成绩。考官当场评分后,计时员收集各考官的评分表,交由统分员在监督复核员的监督下进行统分,再由监督复核员进行复核,统分复核完毕后,由监督复核员将考试成绩统计结果报主考官审阅签字后,再向考官报告考生得分。报告后,统分员填写《面试成绩通知单》,交监督复核员复核无误后由监督复核员将成绩通知单交联络员,到候分室向考生宣布综合面试得分。
5.评委、工作人员培训:考官和工作人员于规定时间到测试点,集中学习综合面试工作规定要求,熟悉测评要素、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为了保持统一尺度,客观公正地评判成绩,把握标准,宽严适度,前三位考生综合面试结束后,考官小组主考官应召集考官对其测试情况进行简短评议,然后考官对应试者的测试情况独立评分,从第四位应试者起,不再进行评议。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在考生综合面试后,7位考官根据考生测试情况按说课、面试评分表项目各自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考试组织及人员配备
㈠考试组织:整个考试工作在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考聘办具体组织实施。考聘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等工作。现场邀请区主要领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视,整个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和市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
㈡工作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由区考聘办选派。
㈢评委组成:设评委组一个,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由区考聘办临时随机抽调组成,全封闭管理。
雁峰区招考办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