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2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思想进步,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幼儿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2013年应届毕业生仅学前教育专业可以申报,往届毕业生专业不受限制。
4.教师资格要求: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考。
5.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7.相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初审资格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e-gazel.com
咨询电话:0516-87618686。
1.报名、上传照片时间:2012年12月28日9:00-2013年1月7日16:00
2.交费确认时间、标准:
时间:2012年12月29日9:00-2013年1月8日17:00
交费标准:报名费100元。
3.资格初审和交费后,于笔试前凭身份证和报名号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由贾汪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划定录用分数线。考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的若干意见》(徐教人〔2004〕15号)执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考试内容及分值权重
1.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查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师德规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幼儿教材教法等。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权重为3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贾汪教育信息网。
2.才艺考试:主要考查绘画、音乐、舞蹈等方面的才艺,每项满分10分,计30分。绘画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自主选择表现方法、自备绘画材料,时间30分钟;音乐考试按考试曲目采用钢琴自弹自唱,准备时间5分钟,考试时间5分钟;舞蹈考试按指定乐曲自编自演,准备时间5分钟,考试时间5分钟。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采用说课形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满分40分。
考试总分=权重后的笔试分数+才艺考试分数+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数。
四、资格审查
对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
1.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由贾汪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入围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3:1,则根据笔试成绩按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小于3:1,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2.资格审查办法
由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入围人员提供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资格。当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3:1时,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才艺考试。
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贾汪区2012年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②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④身份证,⑤户口薄,⑥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贴于报名表中,考生自备档案袋,填写档案袋封皮(样式见附件),将②至⑤项材料的原件按上述顺序放入档案袋,将②至⑤复印件,按原件顺序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内。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单面复印,其中户口薄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
五、录用与分配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对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政审按本简章报名条件所列内容审查。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因弃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从未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2.根据录取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在分配计划中依次自行选择就业去向(总分并列的,依次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才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就业去向),签订就业去向协议。就业去向协议签订后,5年内不得申请办理跨乡镇调动。拒绝选择就业去向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2013年9月1日前未取得招聘简章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后待遇
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部门审核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发放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参照同岗位同类人员确定,不执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政策。
七、招聘纪律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对违反考试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被录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本简章解释权属贾汪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
贾汪区监察局0516-87715752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6889680
贾汪区教育局0516-87618686。
贾汪区监察局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贾汪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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