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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城区学校优秀学科教师紧缺矛盾,推进“人才强县”战略,鲜明“选贤用能”用人导向,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农村学校公开考核调动在编在职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宣汉县域内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原东乡镇辖区内学校教师)。
二、考调岗位及数量
设置考核调动岗位5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宣汉县2023年城区学校考核调动教师职位表》。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2.在宣汉县2020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4.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适应的1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由学校出具证明或提供年度考核表)。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部门举办的学科赛课(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
(2)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学科赛课(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二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
(3)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学科赛课和基本功竞赛(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含才艺、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
(4)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学科赛课和基本功竞赛(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二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
(5)获得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举办的学科赛课(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一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
(6)获得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举办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学科赛课和基本功竞赛(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含才艺、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
上述(1)(2)(3)(4)(5)(6)项指近3年内获得,计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不符合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相关政策规定的(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3.正在接受组织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报名地点:宣汉县育才石岭小学。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宣汉县2023年城区学校考核调动优秀教师报名表》1份(需粘贴考生照片。报名表必须由编制所在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已借用城区学校的教师由编制所在学校或现任教学校校长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师提供近在宣汉县2020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结论证明(学校盖章,不需要年度考核表原件)。
4.参工文件或流动到我县学校的文件复印件。
5.本公告第三项第(一)条第6款所需的证书原件和文件原件。
6.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调动、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调动程序
(一)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程序调减或取消岗位数。
1.时间:2023年8月24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2.地点:宣汉县育才石岭小学。
3.面试方式及分值: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所涉学科专业知识及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形式为讲课、现场答辩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流程及计分办法
(1)候考。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教室集中候考,候考时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
(2)备课。根据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面试人员在引领员的带领下,到指定的教室备课(15分钟)。
(3)试讲和答辩。备课完毕,引领员将面试人员带到面试考室试讲和答辩(15分钟)。
(4)现场公布面试得分。评委组各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记分员统计分数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百分位)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得分。主评委当场宣布面试得分,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二)公示
考生面试成绩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公布。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并列,则通过本公告第三项第(一)条第6款赛课等级确定名次,若出现相同等级,则以参工时间、第一学历、在职学历为序,时间长、学历高者优先。本次考核调动全程均不予以递补。
(三)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程序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调入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聘用
根据国家、四川省、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考核调动人员到新工作单位后,实行高职低聘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或以下岗位等级工资。
六、纪律与监督
(一)城区学校考核调动教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和县纪委监委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
(二)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评优晋级;放弃调动或不在规定时间到调入学校报到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考调教师考试,不得申请在县域内学校流动,借用人员立即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工作。学校审查不严的追究校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及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参加本次考核调动的,本人不能担任工作人员。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四)此次考调相关事宜均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考调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2427
监督电话:宣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18-52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