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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满足教学师资需求,经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数量
本次拟对承德市双桥区教育系统40个教师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招聘岗位、人数等详情见《承德市双桥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承德市双桥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确定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不限户籍。
3.报考非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承德户籍(报名人员必须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回迁或配偶为承德户籍的外地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和相关婚姻情况证明),三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之间出生)。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应聘人员的学历应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参加公开招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岗位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小学语文、初中语文、小学数学学科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毕业证日期至公告发布之日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招聘退役军人岗位须为持有有效的退役证的承德籍退役士兵,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
1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⑴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⑵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⑷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⑸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已在承德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试办法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双桥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网址:http://www.sqq.gov.cn发布,请考生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开始至2023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时携带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三)、报名表(附件四)2份、承诺书(附件五)、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证明)、普通话等级证、2寸免冠照片(4张)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档案袋,凡报考非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养老保险等有关任教经历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2)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考生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3)招聘计划变更信息将在双桥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sqq.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将在双桥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www.sqq.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2023年双桥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承德市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督导检查组检查指导笔试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套试卷,内容包括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公共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注意事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双桥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sqq.gov.cn)公告。
(4)考生要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于开考前20分钟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时间到,停止答题,把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两臂下垂将手置于桌下,否则按违纪处理。如将答题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按违纪处理。监考教师发出离场指令后,考生方可退场。退场后,在室外等候,当考点发出统一指令后,考生方可离开考点。
(6)成绩查询。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登录双桥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sqq.gov.cn查看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教材、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双桥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告(网址:http://www.sqq.gov.cn)对外公布。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采取说课、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每个面试小组半天进行一场,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照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双一流”院校“双一流”专业、非“双一流”院校“双一流”专业、“双一流”院校非“双一流”专业顺序录取)、按照工作经历且工作时间较长者(出具养老保险证明,精确到月)排序。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双桥区政府信息网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网上同时公布体检时间、要求。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并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坚持“三公开”制度。即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相关程序原则上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操作手册》(承人社字〔2018〕68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4〕17号)文件严格执行。
七、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双桥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sq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工作信息发布和报名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公示公告栏目(请考生随时关注双桥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sqq.gov.cn/)有关招聘公告。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066523
3.监督电话:0314-7039078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5.本《简章》由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请考生随时关注http://www.sqq.gov.cn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特此提示。
附件一:双桥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