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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引进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南雄简介
南雄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是原中央苏区县,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毗邻江西,自古是中原通往岭南的要道,是数千万海内外“广府人”的祖居地,有“中国黄烟之乡”“中国银杏之乡”“中国恐龙之乡”等美誉。南雄历史源远流长,唐光宅元年置浈昌县,南汉乾亨四年在浈昌县置雄州,宋开宝四年置南雄州。南雄革命历程辉煌,“水口战役”在此打响;项英、陈毅、陈丕显等在南雄开展了三年游击战争,陈毅元帅在此写下著名的《梅岭三章》。南雄交通区位优越,已成为粤北和华南地区进入华中、华东地区的“桥头堡”,赣韶铁路、韶赣高速公路、G323线、S342线贯穿全境,雄信高速公路建设有序推进,逐渐融入珠三角和湾区三小时生活圈。南雄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拥有珠玑古巷、梅关古道、瑶坑广东省委机关旧址、水口战役纪念公园、帽子峰森林公园、坪田古银杏群等知名景点。南雄发展态势向好。工业发展势头强劲,被评为省制造业发展较好县(市、区),成功创建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成功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名单;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拥有5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南雄城乡生态宜居。城市配套设施日趋完善,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成功续创省级文明城市。
当前,南雄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厚植生态底色,发挥苏区优势,突出城市功能,全面全域推进乡村振兴,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打造粤赣区域生态经济合作示范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探索“双碳”战略目标实现路径走在韶关前列,争当全省苏区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南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招聘工作,对人才给予了尊重和关爱,南雄的人才生活待遇、工作条件、发展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3月10日至2005年4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人才优惠政策
经南雄市认定且通过韶关市审定,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可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如需深入了解人才优惠政策有关信息,欢迎致电咨询招考单位,咨询电话:0751-3825197。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0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以来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查阅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方式报名,应聘者请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所有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须为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彩色PDF文件,编辑好邮件主题(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nxjyqnrc@163.com)。
1.《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须为可编辑电子版。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4.学历及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6)。
6.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8.其他有关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1-3825197。
8.南雄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审核人员对报名者线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件回复审核结果。符合招聘条件,审核通过的,应在收到邮件回复一日内按照邮件内指引添加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微信群。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核不通过的,将以邮件回复不予通过原因,在报名截止后一天内仍未收到邮件回复的报考人员,应在4月24日下午15时前电话确认报考情况,确保及时接收后续相关考试通知。
七、考试
考试工作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一)面试对象。线上提交的报名资料符合招聘条件,且经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不再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结构化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面试成绩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同是少数民族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南雄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分配
按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同一岗位有多个学校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学校)。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广东省、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工作组发送的邮件、微信等相关工作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1010。
附件
1: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