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广东教师考编群,群号:336260161,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韶关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技师学院为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按资质承担全日制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承担粤北地区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扶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开展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中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韶关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3)。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按照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http://rsj.sg.gov.cn/portal/)或韶关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ggaoji.com/)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8:30-12:00,14:30-17:00);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338号韶关市技师学院综合楼222室。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和相应要求工作年限连续缴交的社保凭证原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参加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