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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我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招聘单位和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地级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确保社保缴交达到享受退休待遇的最低缴交年限)。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宜报考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6)乐昌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联系电话:0751-5556346。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并在证明中注明已生成的证书编号)、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3)纸质版的《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附件3)及《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4)。
(4)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所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地级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基层服务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所有报考者必须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码信息和活动轨迹(近14天),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或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如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聘用。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或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参照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则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时,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均可报考;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时,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