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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我区中小学教师共23名,详见《韶关市武江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12月14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网站(https://www.sydwzl.com/gdsgwjjseczp2022/)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网络初审。
对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请致电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8,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0751-8619860。
(三)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必须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扫描件。
5.《考生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6.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公告),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在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证明必须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前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扫描件。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至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六楼610办公室(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最终确认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8。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将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5.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公告)。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束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招聘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广东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纪检监察、咨询电话:0751-8153378。
附件:
1.韶关市武江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