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顺德区勒流职业技术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师资实际需求,现就2013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勒流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一所公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坐落在省道顺德龙洲路与勒流港口路的交会处,占地面积150亩。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35人,教学班56个,在校学生3300多人。学校配置了先进的教学、实训设备,均达到省内同类学校先进水平。
二、招聘需求
1、招聘岗位、人数与职责
根据我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教师: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与要求 |
机械 |
2 |
从事机械类专业学科教学,要求机械设计制造及仪表测量专业方向,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机械类工种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且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电气自动化 |
2 |
从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学科教学,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类工种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在LED及光源照明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1 |
从事平面设计专业学科教学,持有图形图像类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有一定专业教学经验或具有广告美工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电子商务 |
1 |
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学科教学,有一定专业教学或企业工作经验、持有电子商务类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辅导学生参加电子商务竞赛获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
合计 |
6 |
2、招聘教师资格条件
(1)前提条件: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择优招聘,区内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参加2013年顺德区面向顺德生源教师招聘已公示被录用者不得报考。
(2)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教师资格:师范院校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引入教师,确实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5)学历: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必须对口。
(6)身体状况: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7)年龄: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若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为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8)其它条件: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属于在职教师的,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②属于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③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发送电子简历到我校下述招聘专用电子邮箱或邮寄到我校教务处进行报名。
1、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
2012年12月21日至2013年1月4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57-23660385
3、招聘专用电子邮箱:llzxjdc@21cn.com
4、递交资料
报名期间先发送电子简历到上述邮箱,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面试,参加面试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社会在职人员出具相关资格与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说课、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综合能力。
2、面试内容:基本教育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面试评分:总分100分,采用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面试合格分为70分。
4、面试时间:2013年1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5、面试地点:勒流职业技术学校。
(三)有关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制度,经面试符合岗位要求后,可免招聘程序中的笔试环节,择优录用:
1、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号)条件并经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与我区中小学教育人才招聘较为密切的有以下三种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省级技术能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国内“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就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生:①获得本院(系)一等奖学金两年以上的在读生;②被评为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毕业生。
2、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等短缺专业人才。
3、顺德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
(四)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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