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教案 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大纲 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广东教师招聘网 >> 佛山教师招聘网 >> 内容

2013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2-12-25 8:47:26 点击:

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师,确保录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对象

根据我区学校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1年、2012年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择优招聘教师。区内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师资需求计划(面向社会)见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引入教师,确实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年龄: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教师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若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为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学教师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若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为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学历:到我区完全中学、普通高中任教的或到职业技术学校任教文化课的,必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到我区初级中学任教的或到职业技术学校任教专业课的,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引进教师,除顺德生源(顺德生源是指参加普通高考时户籍为顺德籍的生源)毕业生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外,其他的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教师,属于特殊教育专业的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他的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必须对口。

(五)职称:在职引入的教师(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参加工作时间在6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在5年以内的要求具有初级职称。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七)其他条件:

1、属于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非顺德生源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且限于面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的学科)毕业。

(2)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3)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15%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5)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包含名校长、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教坛新秀等);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设计比赛、多媒体课件比赛、教学论文比赛、文艺汇演创作指导等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3、属于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在职教师的,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2)属于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工作经验。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设定的报名形式和时间进行报名(详见招聘单位公告)。按照招聘条件和单位实际情况,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于2013年1月4日前完成。

(二)面试。

由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参加面试,并将面试方案和有关要求及时告知应聘对象。

面试由区教育局指导,制定面试实施指导意见,各镇(街道)教育局、区属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可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各招聘单位分岗位(学科)成立由5—7人组成的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学校行政、学科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和面试专家组成(根据需要,面试考核小组也可由镇<街道>教育局直接组建)。组织面试工作于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笔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只有1人的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2人及以上的按照一定的差额{即笔试人选数=(招聘职位数×2)+1},由镇(街道)、区属学校汇总后统一向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报送人员信息与面试成绩。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2人及以上的,若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数未达到上述指定的差额的,则按上述标准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笔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时—11:00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区教育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报考学校和岗位(学科)从高到低排序。

(四)笔试成绩公布和复查。

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21日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统一公布。如需复查笔试成绩的考生,请于当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汇总后报区教育局进行复查。

(五)体检。

在笔试成绩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对象中,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于2013年1月22日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与其他批次招聘的体检统一时间进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提交教师招聘有关纸质材料,由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审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毕业生报到时需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新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录用的,所缺岗位人员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六、有关事项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制度,经面试符合岗位要求后,可免招聘程序中的笔试环节,择优录用:

1、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号)条件并经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与我区中小学教育人才招聘较为密切的有以下三种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省级技术能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国内“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就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生:①获得本院(系)一等奖学金两年以上的在读生;②被评为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毕业生。

2、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等短缺专业人才。

3、顺德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2011年、2012年的顺德生源毕业生,已在顺德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管手续的,其招聘条件视同顺德生源应届毕业生处理。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师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在顺德报考。

八、其他

顺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22830221、22830226、22830229。

各镇(街道)教育局咨询电话:

大良教育局 22232774;容桂教育局 28381256;

伦教教育局 27757484;北滘教育局 23271060;

陈村教育局 23830091;乐从教育局 28338897;

勒流教育局 25553481;龙江教育局 23888768;

杏坛教育局 27388311;均安教育局 25386926。

 

附件:

1、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师资需求计划.rar(面向社会)

2、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业务审查材料清单

4、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顺德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21日

附件2:

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编号

项目

内容和要求

时间安排

1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设定的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按照招聘条件和单位实际情况,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013年1月4日前完成

2

组织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区教育局面试实施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面试工作,镇(街道)教育局负责统筹和监管学校的面试工作。

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

3

组织笔试报名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只有1人的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2人及以上的按照一定的差额{即笔试人选数=(招聘职位数×2)+1},由镇(街道)、区属学校统一向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

2013年1月11日—16日

4

发放准考证

由区教育局编排数据,统一打印和发放准考证。

2013年1月18日前完成

5

组织考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时—11:00时

6

组织评卷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封闭式阅卷。

2013年1月20日

7

公布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网上统一公布。

2013年1月21日起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8

成绩复查

如需复查笔试成绩的考生,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前完成

9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网上公布。

2013年1月22日起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10

组织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013年1月22日—24日进行

11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时间安排在医院出具体检结果后进行

12

办理引入有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进行资料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2013年上半年

备注:如个别项目时间安排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3:

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

业务审查材料清单

1、属于在职人员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

(3)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4)体检表一份;

(5)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6)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属于应届毕业生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如属2011、2012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省教育厅(或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3)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4)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5)体检表一份;

(6)个人简历一份;

(7)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各一份;

(8)学历、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业务审查材料在公示结束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审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

 来源:网络
相关文章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3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