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顺德区大良顺峰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师资实际需求,现就2013年我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初级中学是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学校为48个教学班规模,现有学生2400余人,是“佛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学校”“顺德区绿色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经教育局批准,现拟公开招聘3位教师。
二、招聘需求
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
三、招聘对象:
根据我区学校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1年、2012年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择优招聘教师。区内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引入教师,确实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年龄: 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若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为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学历: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必须对口。
(五)职称:在职引入的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在6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在5年以内的要求具有初级职称。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七)其他条件:
1、属于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非顺德生源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且限于面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的学科)毕业。
(2)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3)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15%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2、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包含名校长、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教坛新秀等);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设计比赛、多媒体课件比赛、教学论文比赛、文艺汇演创作指导等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评定确定学校推荐人员,推荐参加顺德区教育局组织的2013年公开招聘考试,达到规定要求确定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需在2013年1月4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到顺德区大良东区锦上路顺峰初级中学门卫室,或将电子材料发至学校邮箱(sfzxjd@yahoo.cn),材料包括:
个人简历、毕业证复印件(须附成绩单,2013年毕业生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荣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生活(全身)彩照等,顺德生源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2、学校根据招聘计划从递交简历的应聘者中择优选取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月5日公布在学校网站(http://sfzx.sdedu.net)“通知公告”栏,相关人员可自行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二)面试
1、由学校和街道教育局共同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应聘者到学校面试时需学历证明及相关就业报到证原件。
2、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的人员方能进入复试。面试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学校将在2013年1月12日前完成本次面试工作。
3、面试总分为100分, 70分合格。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为面试的最终成绩。
4、面试成绩将于2013年1月12日前公布在学校网站(http://sfzx.sdedu.net)“通知公告”栏,相关人员可自行查看。
5、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只有1人的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2人及以上的按照一定的差额{即笔试人选数=(招聘职位数×2)+1},向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同一学科招聘职位数2人及以上的,若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数未达到上述指定的差额的,则按上述标准相应减少招录人数。
(三)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
四、其他说明情况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招聘: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被有关方面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应届生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处分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经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任合同,试用考察一年,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聘任合同续约手续。
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峰中学教师招聘领导组。
咨询电话:0757-29968866
顺德区大良顺峰初级中学
2012年12月17日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教案:教师招聘考试教案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