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证书。
(三)全日制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学士学位、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学科专业为“教育学”。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7日。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1日至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提交所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同版照片4张。所须证件分别是: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证书、计划生育(未婚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新县教育局负责。
(三)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电话:0763—5820802,邮编:511800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凡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均有资格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高中学科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教学研究及其管理的问题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高中阶段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及其管理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26日,地点在清新县教育局。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二)综合成绩计算。
高中学科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教学研究及其管理的问题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必须达到80分(含)以上才予以录用。
(三)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综合成绩将在清新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综合成绩最高者为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或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同时在清新县教育网、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并在清新县教育局、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3、被招聘录用的对象,上岗后一个月内要按规定签订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县教育局负责。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县教育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报名时将附加发放一份《应聘者须知》,请应聘者按照《应聘者须知》的要求及时进行操作,若因应聘者没按《应聘者须知》的要求操作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清新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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