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台州市白云学校、台州市白云小学、台州市学院路小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书法特长) |
信息技术(网站维护) |
合计 |
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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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
1 |
2 |
小学 |
5 |
4 |
1 |
1 |
1 |
1 |
|
|
13 |
合计 |
5 |
4 |
1 |
1 |
1 |
1 |
1 |
1 |
15 |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对口专业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对口目录);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非师范类也可),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本科学历者需在高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荣誉;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往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
6、户籍不限。
(二) 其他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受基本条件第3点限制:
1、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大学)本科毕业生;
2、获得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或取得全国软件考试高级程序员认证证书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3、曾在由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音体美专业人员(指个人获奖,且获奖奖项需与所应聘专业相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资询中心”栏目);
3、台州教育网(www.tzedu.net.cn,“公告栏”栏目)。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张。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于12月14日在台州教育网上公布。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将另行在台州教育网上通知。
1、笔试:笔试(闭卷考试)占30%,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台州教育网发布。面试占70%,主要考核教学水平和能力,采用模拟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还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上述确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同时在台州教育网公布考试结果。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1206室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82703;传真:0576-88582035
联系人:杨老师
台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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