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2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
单位性质:全民事业
单位职能:教育教学
局机关地址:武安市建设大街1588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对象、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生源地为武安市的(已婚,配偶为武安市常住户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我市所属中小学拟公开招聘教师197名,共四类:高中(含职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30名,职教中心紧缺学科教师26名,全市调配教师52名,农村缺编乡镇定岗补充教师89名(详见2012年武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报考高中(含职高)类、职教中心专业教师类岗位须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全市调配类岗位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学校定岗补员类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12月3日
2、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教育局分院(原十处学校)南一楼
联系人:袁有书咨询电话:0310-5639559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已在教育局、人社局报到的除外)、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已婚报名人员还需带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应聘者如隐瞒有关问题和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考生必须本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普通高中类、职教中心类、全市调配类各专业学科,报名时必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与所报学科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专业岗位或农村定岗岗位,农村定岗岗位向农村小学补充教师,不受专业限制(必须明确选择乡镇中心校)。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高中层次历史、地理、政治三个紧缺学科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1.5的,按比例核减聘用岗位;职教中心紧缺学科、全市调配和农村定岗补员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及缴费。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分初审和复审。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6、2012年12月4日在武安市人社局网站和武安教育发展网上将对报名情况进行公布。
7、2012年12月5日--12月6日,考生须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乡镇学校定岗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其它岗位只考对口专业知识一科。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教育局、人社局公示栏和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高中(含职高)层次教师岗位、职教中心紧缺学科专业课教师岗位、全市调配类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学科以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历史、地理、政治三个紧缺学科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起进入面试。
乡镇学校定岗补员类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内容以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由专家现场打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讲课7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以及其它相关证实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高中(含职高)层次岗位、职教中心紧缺学科专业课教师岗位、全市调配类岗位根据各类别、各学科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乡镇学校定岗补员类教师岗位根据面试分组情况,各组平均分配录用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在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其在校表现、学籍档案等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报考同学科、同岗位或同组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除报考职教中心(岗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外,其他岗位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办理聘用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聘期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但聘期内不予调换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教育局、人社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市电视台、市报进行信息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0-55325050310-5639559
监督举报电话:0310-5652462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作出调整。
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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