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安市技工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2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维修电工实习指导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临安市户籍,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 |
数控车工实习指导教师 | 1 | 大专及以上 | 数控技术专业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8:30——15:00。
2、报名地点
临安人才市场(锦城街道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
3、报名办理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调整招聘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先参加统一组织的实习指导岗位的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取得参加笔试资格,岗位技能测试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笔试资格。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1、笔试。笔试科目1门,笔试范围为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含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安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于泽国,0571—63721262、13868029651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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