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共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共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因报考岗位形成差额开考的,报考人员可同时进入面试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等。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教育事业单位教师面试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板书能力以及个人气质形象等,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教材。
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附件4),由面试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同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卢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交体检费。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中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内容。考察实行责任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察工作公平、公正。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人员中出现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中,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和乡镇财政所岗位的应试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同一个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确定选岗次序。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卢氏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戚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卢氏县人民法院纪检组:0398—7858041
五、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应试人员可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7878801
附件1:2021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pdf
附件2:2021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pdf
附件5:2021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目录.pdf
附件6:2021年卢氏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目录.pdf
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