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卢氏县招聘教师公告【30人】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规定,经卢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9名、县委党校教师1人(全供事业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9名、县委党校教师1名。岗位明细详见《2018年卢氏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条件中基层服务年限、相关证件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卢氏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9年2月15日—2月25日)
招聘公告分别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www.lushixian.gov.cn)、卢氏电视台、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网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东城商场对面)
3.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头像信息的办法进行。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卢氏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6张;
(4)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6)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②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开考比例: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形成差额且具有竞争性即可开考招聘,报名结束后仍不具备竞争性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30元,笔试两科共计60元,卢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交笔试考务费(需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3月8日工作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
①参加卢氏县或具有卢氏县户籍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②卢氏县户籍退役士兵。
拥有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2月29日工作时间内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经审核确认后,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