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德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dzu.edu.cn/)进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归国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提交符合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和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或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教师和辅导员两大类,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选名单的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在德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在德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在德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4-8985818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人事处。邮编253023。
电子邮箱:dzxyrcb@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德州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