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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系统人员结构,增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编制和招考计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1年禹城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4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为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4月22日之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未曾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曾就业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曾就业人员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市教体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考生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者,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报名信息自动替换修改前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报名时间结束后(4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可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保存时间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于4月22日—4月27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ycsjyjrs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4月28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7266678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