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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设立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学院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4号(即位于建于1984年的原广东省江门卫生学校,该校于1992年改名为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学院以中医药文化为载体,充分整合生态资源优势、侨乡文化优势、道地药材优势,形成了“互联网+”中医药文化办学特色。
校园总体规划用地800亩,校区建设总投资8亿元,学院现拥有20个实训中心,已建成数字化图书管理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本着“人有我专、人无我优”的建设理念,学院投资800多万元,建成了中医药展览馆,展览馆占地1400多平方米,拥有具有二维码的中药标本1600多种,并实现了现代信息科技(VR、AR、全息投影)与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无缝对接;投资800多万元,建设岭南药用植物园,种植中草药450多种;投入专项资金600万元,建成了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江门市科普教育基地和江门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学院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紧贴行业发展,准确定位,突出“中医产业”和“南药产业”发展优势,构建了涵盖健康产业链的专业结构完整体系,现设6个二级学院,20个专业,其中中药学被认定为省级二类品牌专业。成功设立了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目前学院正在大力推行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专业群建设,为国家、省、粤港澳大湾区以及行业产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另外,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方可报考。其中,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或方向,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方向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说明,并作出两个专业是否相近的结论意见)。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在本校担任领导职务且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应聘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jmzyyzzrsb@126.com。
1.已填妥的《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从本公告网页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
2.内地居民身份证,如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技能等级及工作经历等方面要求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7月30日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符合我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参照应届毕业生资格报名应聘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处于未就业状态。如有过工作经历的,则还需提供社保记录清单、与最近一家工作单位解除用工关系的书面佐证材料(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参照资格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