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考现驻兴仁部队服役军人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兴仁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兴仁市户籍的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扶贫办出具其属于兴仁市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的身份证明。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有预加分的考生先进行加分确认,根据加分确认后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后才对考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二)经现场加分确认不能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的,根据该职位成绩排序情况依次确定复审对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拟定于2020年12月上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考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当天工作人员和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1.佩带医用口罩;
2.本人“贵州健康码”为绿码;
3.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1:兴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兴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