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专业测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数在2人及以下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招聘岗位指标数在2人以上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如笔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于11月14日晚上11:00前在奉化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务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学科专业测试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参加技能测试(其中自选舞蹈一首,时间2-3分钟,伴奏音乐自带,拷贝至U盘,格式为mp3)。其他学科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形式,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测试拟定于2020年11月15日上午进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于11月15日上午7:30到原笔试地点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方式确定签约对象。
(四)签约
签约时间拟定于2020年11月15日下午面试结束后进行,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奉化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奉化区教育局补签)。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招聘指标,现场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七)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职高电子商务、职高汽修、职高财会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国(境)外高校且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5.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说明(附件)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510721,88570527。监督电话:88523822。
附件:
1.2021年奉化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