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慈溪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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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慈溪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慈溪技师学院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课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7.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车辆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8.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9.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4月21日上午10:00。报名者填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慈溪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登记表》(附件1)于4月21日上午10:00前发送到学校邮箱(chvs2010@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慈溪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学习成绩证明或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将取消招聘指标。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二)考试
1.初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初试结束后通知。
⑴教学能力测试方法为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⑵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方法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因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后续考察等环节不合格,则协议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