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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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璀璨,教育源远流长,高中段、义务段教育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镇海教育发展需要,镇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或业余生活爱好。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浙江省户籍(以2020年10月12日所在户籍为准)或浙江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6所)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生源。
6.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附件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以本科所学专业(师范类)报名。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
7.具有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录用。
三、招聘场次、学校、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共分两场,第一场招聘计划岗位数61名,第二场招聘计划岗位数78名,具体如下:
第一场
招聘时间:2020年10月26-28日(周一-周三)
招聘地点:浙师大附近雏鹰活动广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108号)
招聘学校、岗位、人数:
第二场
招聘时间:2020年11月5-7日(周四-周六)
招聘地点: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招聘学校、岗位、人数:
备注:应聘者不能在同一场次同时兼报两所学校或两个岗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面谈)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2021年镇海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必须与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下列荣誉:①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在邮件中附上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学校+岗位”方式命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对应学校邮箱。第一、二场次应聘者的资格初审结果、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分别于10月23日、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现场资格审核(面谈):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的《2021年镇海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贴上一寸照片)、健康申报表、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或有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工作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和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视作放弃。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谈的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招聘计划数4人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岗位招聘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