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报名或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及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的毕业生和职高专业课的被聘用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前不予办理转正手续,转正手续按批次统一办理。
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转正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聘用人员在乐清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含见习期)。聘用到义务教育城区学校的对象6年内必须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以协议为准)。
三、其他告知事项
(一)为保障考生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应聘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主动及时关注并遵照我市以及各专场招聘会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如自备口罩、必要时的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和接触人群情况、出示健康码、监测体温等。
(二)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攻坚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乐委人办〔2020〕5号)精神,本次聘用人员属于新全职来乐工作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乐清市委人才办认定为准)或国内“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三)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历史与社会等专业可报考社会法治岗位。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具体参考高校专业目录设置。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0577—62529901;
乐清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1882273。
监督电话:乐清市纪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62521704。
乐清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qer.cn/
岗位预报名网站:https://ding.tomatoform.com/f/3ylo9l5v
附件:
1. 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pdf
2. 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3. 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清单.pdf
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