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温州瑞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108人】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温州教师考编群,群号:678286626,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的通知》(温委人〔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由瑞安市教育局联合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团赴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温州市户籍(原籍)或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二)“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四)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本项条件放宽至师范类专科;
(五)在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六)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1届“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班、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七)高中信息技术(竞赛方向)、高中历史、高中政治、初中历史与社会、学前教育等紧缺岗位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满足上述第(三)、(七)项的报名对象(学前教育岗位除外)户籍条件放宽至全国户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第一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9:30-15:00。
2.第一场报名地点:温州大学招聘现场。
3.第一场招聘后,招聘岗位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赴其他高校继续设点招聘,时间及地点另行提前3天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4.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户籍在大学的还须提供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进行预选。
2.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第一场考试日期初定于2020年10月25日,考点设在温州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办法
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同分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入围人员,学历条件仍相同者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